51岁加拿大女教授坚韧不拔,连续两次申请PR仍未成功,誓言继续追梦

天涯海角 发表于 24年08月04日    1109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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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小学教授约翰(Lavaughn Diane John),现年51岁,在申请永久居留权时遭到了移民局的拒绝。她所持有的毕业后工作许可即将于今年12月到期,而在此之后,她可能面临回国的局面。


移民局表示,这位来自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前留学生在提交永久居民申请时未被认定为处于“就业”状态。不过,约翰坚信自己持续在工作,未曾间断。


争议的核心在于,作为一名兼职教授,约翰每个学期需要与学校签署新的合同。根据劳资合同的规定,她仅按授课时数获得报酬。


然而,约翰反驳称,她的收入实际上是包括了课外的职责,比如在学期结束时批改考试、上传期末成绩、回答学生的问题、出席教职工会议及培训、为未来课程做准备等。


她强调,自己没有因为学校放假而停止工作。


经过两次申请被拒,约翰决定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这起案件的最终判决可能会重新界定“就业”定义,并对其他移民项目的申请者产生影响。




在两个学期之间,她经历了一段没有雇佣合同及薪水收入的“空白期”,正是在此期间她提交了永久居留申请,因此移民局认为她不符合“就业”资格。

 


为了孩子,绝不放弃


约翰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公民,拥有英国英语教学硕士学位。在巴西经营了一所语言学校长达20年后,约翰于2017年作为留学生来到加拿大Seneca College学院。


她在完成两年的市场营销课程后,获得了毕业后工作许可,自2019年以来,在加拿大一所公立学院教授英语和传播学,身为两个孩子的母亲。

 


2021年,时任移民部长Marco Mendicino推出了针对90,000名持有工作许可(包括加拿大高校国际毕业生)的永久居民身份的计划,但需确保申请时处于合法工作状态。约翰对此充满期待。

 


约翰准备齐全文件,并于2021年5月6日(该申请项目开放后)提交申请。当时所有名额在短短一天内就被填满。


约翰的律师指出,移民局未接受她在学校放假期间进行有偿工作的情况,这表明她的雇主“以不公正且非法的方式”让她在此期间无偿工作。


约翰信心十足,认为自己符合所有资格要求,包括最低语言标准,并殷切地等待结果。


然而,2022年12月,移民局通知她不符合条件,因其所提供的文件仅证明她在2021年4月工作,而在当年5月没有工资单,并给予她30天的时间作出回应。


在回应材料中,约翰提供了雇主的信函,该信明确列出她在两个学期之间的职责,并附上工会的劳资协议,说明薪酬结构及为何工资单仅覆盖学期日期。她在两个学期之间继续享有医疗和牙科保险等福利,这进一步证实了她在休假期间被认为是在就业状态。


2023年3月,一位移民官拒绝了她的申请,理由是:“文件上清楚标明,你的合同于2021年4月23日结束,新合同于2021年5月18日开始,因此我不认为你符合资格。”


尽管她的律师麦克雷(Luke McRae)提出了抗议,移民局仍在两个月后再次拒绝了她的申请,称她在2021年5月6日未被视为就业。


目前,约翰正向联邦法院上诉,认为移民官没有“有意义地”审查她的回应,并错误地将无雇佣合同作为拒绝申请的依据。同时,她请求撤销拒绝决定,并要求指派新官员重新审查其申请。


律师指出:“让我们看看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实际情况。她的职责不仅仅是在第一天开始授课,或在期末考试结束。移民官员并未考虑到这一点,我认为这个案件实际上并不复杂。”


这一状况也引发了一个问题:移民官是否只计算申请人获得报酬的工作时数,还是会考虑其实际工作时数,以及正式雇佣合同在评估中起到何种作用。


对于约翰的上诉,移民局在向法庭提交的材料中表明,此案应被驳回,因申请人仅想让法官重新评估移民官审查的证据,而移民官在做决定时无需对所有信息都进行回应。


移民局承认,约翰在两个学期之间确实完成了一些工作任务,但辩称这并不能改变她在2021年申请永久居留时无雇佣合同和薪水的事实。


约翰表示,如果不是为了她的孩子,早已收拾行李回巴西,因为她的丈夫仍然在那经营他们的英语学校。她来到加拿大的初衷是为了让儿子和女儿(现分别18岁和17岁)生活在安全的环境中,并接受更好的教育,因此决不考虑放弃。

信息来源:加国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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