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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律师于2026年4月21日(周二)在蒙特利尔的魁北克上诉法院台阶上奔跑。

THE CANADIAN PRESS/Christinne Muschi

魁北克各级法院发布新指引,对法官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加以限制,强调裁判工作必须保持根本性的人类职责。

该项由魁北克上诉法院、高等法院、魁北克法院及省级市政法院共同采纳的指引指出,生成式AI可在某些辅助性事务中使用,但不得替代司法推理、证据评估或裁判合议等核心职能。

指引明确,裁判必须继续由法官独自承担。

该10页文件写道:“无论生成式AI多么先进,均不具备判断力或良知,也不受任何形式的问责。它无法理解每一案件所特有的人文、社会与法律语境。”

此举出台数月之前,曾有质疑指一名魁北克法官在准备判决时可能使用了生成式AI。

《La Presse》在3月的报道指出,一份判决中出现了并不存在的判例引用,由此引发了生成式AI被使用的可能性。这一事件促使司法界加速制定对该技术的适用规则。

法院表示,目前尚无经批准且安全的机构级生成式AI工具可供法官使用,并警示现有工具的算法运作在很大程度上不透明。

指引指出:“裁判不能被简化为技术性操作。它是一项基于审议、情境考量、对人格尊严的尊重、公平要求以及道德责任行使的内在人类职能。”

法院承认生成式AI可为司法工作提供有用辅助,但明确其不能作为法律权威或法律推理的来源,不得用于证据评估或决定裁判结果。

法官可在有限情形下使用该类工具,例如对已拟成的文本进行校正、修订、措辞润色或翻译,处理部分行政事务,或在指定来源内检索信息。

任何此类使用必须由人工掌控,且AI产出的内容须经独立核验。

指引强调,法官仍应对其法律推理、裁决内容以及所引用事实、参考资料、引文和法律依据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文件写道:“任何错误不得归咎于所使用的工具。采用生成式AI并不减轻法官核验的义务或对最终结果的全部责任。”

指引还规定,AI不得用于实质性法律推理、事实分析或定性、证据或可信度评估、决定争议结果,或撰写有关裁判理由的部分。

指引进一步指出:“若使用AI的效果或目的在于决定法律结果、评估可信度或解释有争议事实、判断事实相关性或拟定裁判理由,则不得使用。”

法院同时警示法官注意信息保密风险。

法官不得向AI工具提供裁决草稿、关于进行中案件的记录或受法律或法院命令保护的信息。

在取得授权的机构系统之前,法官在为允许用途使用AI时,还必须确保其设置不会将所输入的信息用于训练或改进该系统。

指引建议,如有疑问应避免使用生成式AI。

该指引旨在维护司法独立、公正与公平,保障人权与司法可及,同时确保保密性、安全与数据保护。

本报道由加拿大新闻社(The Canadian Press)首发于2026年9月5日。

作者:Pierre Saint‑Arnaud | Copyright 2026, The Canadian 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